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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在台湾如何就相同发明要求优先权?

时间:2018-03-01   点击次数: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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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任一成员或与台湾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国家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可以在从申请人第一次在所说WTO成员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的12个月(新式样为6个月)内就相同发明在台湾要求优先权。

对于要求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当提交专利时,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声明,并在申请书中指明相应国家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和该相同发明提交的国家。申請人应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呈交该申请被提交的国家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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