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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摔伤了公司有责任吗?这到底算不算工伤呢?今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四种认定情况,即“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行之成都劳务工伤律师事务所提醒,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中受伤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证明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应当平等、次要或者不平等,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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